现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资历已获全球超过 1000 所非本地大学/专上院校(院校)认可,相关院校已于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考评局)网站及/或其官方网站,列出其对持文凭试资历学生的入学要求资讯,详情请浏览考评局网站。
倘若学生有意往内地升学,可透过「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报读心仪院校。院校将依据学生的文凭试成绩择优录取。
1.1 应用学习课程
本地大学/专上院校(院校)收生一直按院校自主原则进行。就报读学士学位课程而言,院校认同学生在应用学习所累积的学习经验。个别院校、学院或课程会以应用学习科目作为选修科目、给予额外分数或作为额外的辅助资料。详情请浏览各院校网站或教育局网站。
副学士学位或高级文凭课程的最低入学要求是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其中五科(包括中国语文科(注1)和英国语文科)取得第二级成绩。申请人可提交应用学习科目的成绩(注2)。详情请浏览各院校网站或教育局网站。
注1:提供副学士学位及高级文凭课程的院校接受符合以下指定条件的非华语学生在其他中国语文科考试所取得的资历:(a)学生在接受中小学教育期间学习中国语文少于六年;或(b)学生在学校学习中国语文已有六年或以上,但期间是按一个经调适并较浅易的中国语文课程学习,而该课程一般不适用于大部分在本地学校就讀的学生。应用学习中文(非华语学生适用)一般应获接纳为认可中国语文成绩以外的其他中国语文成绩。
注2:应用学习科目不包括应用学习中文(非华语学生适用),因为这个科目是专为非华语学生提供另一个获取其他中国语文资历的途径。应用学习科目的成绩汇报细分为:「达标」、「达标并表现优异(I)」和「达标并表现优异(II)」。「达标并表现优异(I)」的表现水平等同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甲类科目第三级的成绩,而「达标并表现优异(II)」则等同文凭试甲类科目第四级或以上的成绩。
如学生成功修毕应用学习课程,并取得「达标」或「达标并表现优异」的成绩,在报读应用教育文凭课程时,可获豁免修读最多两个相关学习范畴的选修科目。院校会详细审视学生所修毕的应用学习课程及相关应用教育文凭选修科目的课程内容,决定该学生能否获得豁免或可获豁免修读的选修科目数目。如学生获批科目豁免,必须拣选其他补充科目或选修科目以填补获豁免修读之科目时数,即所有学生均须于应用教育文凭课程修毕600个所须学时。详情请浏览应用教育文凭网站。
1.2 非华语学生其他中国语文科的成绩
应用学习中文为符合特定情况的非华语学生提供额外途径获取另一中国语文科资历。报读专上院校(院校)课程时,应用学习中文的成绩一般获接纳为其他中国语文科资历,但不会被视为选修科目(详情可参阅教育局通函第40/2017号 )。现时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大学及绝大部分专上院校均接纳应用学习中文的「达标」成绩为非华语学生报读课程所需的其他中国语文科资历的基本等级要求。此外,九所「大学联合招生办法」(联招)参与院校及「指定专业/界别课程资助计划」(SSSDP「资助计划」)院校接纳非华语学生以普通教育文凭(GCE)、综合中等教育证书(GCSE)、国际普通中学教育文凭(IGCSE)考试的中国语文科成绩,以及文凭试乙类科目应用学习中文(ApL(C))的成绩,作为符合各院校对中国语文科成绩的入学要求,详情请浏览教育局网站。有关个别院校所接纳的其他中国语文成绩、最低成绩要求,以及个别课程就其他中国语文成绩的特别要求,详情请参阅「联招」网站。
就业方面,公务员事务局接纳应用学习中文的「达标」和「达标并表现优异」成绩为符合有关公务员职级的中文语文能力要求,详情请浏览公务员事务局网站或教育局网站。
为贯彻两文三语政策,学校应为所有学生提供学习中文的机会,以及鼓励他们应考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中国语文科。而符合指定条件(如1.1.2题述)的非华语学生可选择以其他中国语文科考试成绩,例如应用学习中文(ApL(C))、普通教育文凭(GCE)、国际普通中学教育文凭(IGCSE)或综合中等教育证书(GCSE)的中国语文科考试,代替文凭试中国语文科成绩,以符合「大学联合招生办法」(联招)选报课程的入学要求。详情请参阅「联招」网站。
GCSE(中国语文科)考试只供学校考生报考,学生必须透过已注册为GCSE(中国语文科)考试附属考试中心的学校递交考试报名。详情可浏览考评局网站或向就读学校查询。
倘若合资格(如1.1.2题述)的非华语申请人有意以GCSE(中国语文科)考试成绩申请入读经「大学联合招生办法」(「联招」)选报的课程,必须提早一年参加上述考试,以赶及在「联招」其他中国语文成绩的最后限期前递交相关资料。
院校或会按个别学生的情况,弹性处理有关中国语文科成绩的入学要求。有关详情,请參阅各院校网站。
1.3 其他语言科目
经参加相关官方机构在香港举办的指定语文能力水平语言考试所取得的成绩(注3)会被采纳为文凭试丙类科目的成绩并于香港中学文凭证书上汇报。详情可浏览考评局网站 。
根据各院校网站的资料显示,在处理入学申请时,院校均认可文凭试丙类科目其他语言科成绩作为非指定/额外的选修科目/额外加分计算,详情可参阅各院校网站。
注3:文凭试丙类其他语言科目指定等级考试/语言能力水平成绩:
1.4 「学生学习概览」与「其他学习经历」
院校在处理入学申请时,或会考虑学生在不同范畴的成就、能力和个人特质。「学生学习概览」能为院校提供具参考价值的资料。
院校收生时会接纳「学生学习概览」作为提供学生全人发展佐证的参考文件。学生可透过「联招」帐户呈交「学生学习概览」(不大于3MB的PDF档案)。此外,专上课程电子预先报名平台亦有弹性让学生附加整份概览(不大于3MB的PDF档案),或选择在面试当日直接把学习档案携带至有关院校。
在建立「学生学习概览」的过程中,学生或会总结和反思过往的学习经历,以及规划日后的发展。雇主可透过「学生学习概览」更全面了解求职者个人特质、长处及全人发展的情况,作为招聘时的参考资料。
1.5 非本地学历
2.1 本地大学及专上院校的收生要求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学士学位课程的一般入学要求包括在文凭试四个核心科目达「332A」的成绩,即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达第3级,数学科达第2级和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取得「达标」的成绩;以及在两个选修科目达第2级或第3级成绩。详情可参阅个别院校网站。
至于自资院校的学士学位课程,相关入学要求包括在文凭试四个核心科目达「332A」的成绩,即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达第3级,数学科达第2级和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取得「达标」的成绩;以及在至少一个选修科目达第2级成绩。详情可参阅「经评审专上课程资料」(iPASS)网站。
一般入学要求只是大学考虑取錄学生的最低要求。个别院校/课程或会因应课程的特质和需要,在一般入学要求之上自行订定其他入学条件,例如:指定/优先考虑科目、选修科目的总數及所需成绩等,或在遴选过程中给予不同的选修科目不同的比重。有关详情,请參阅各院校网站。
现行机制一直容许院校在收生方面有弹性处理特别个案,在全面考虑申请人的整体表现及个别科目的相关要求后,院校可酌情录取成绩未能符合最低收生要求,但在其他科目或学术方面表现卓越的学生。有关详情,请參阅各院校网站。
在「332A」的要求中,数学科的要求是指必修部分。对于教资会资助的八所大学所提供的学士学位课程之一般入学要求,数学科延伸部分(单元一或单元二)的成绩等同于一个选修科的成绩。至于副学士学位及高级文凭课程,数学科延伸部分(单元一或单元二)第二级的成绩也被接受为最低入学要求中的五科之一。有关详情,请參阅各院校网站。
具备广博的數学基础知識是学生日后进修及工作不可或缺的条件,所有学生必须在高中阶段学习數学,为将来做好准备。因此數学科被列为核心科目之一。
学生可选择只修讀數学科的必修部分,这部分建基于基础教育,适合所有学生。有意深入学习數学或在专上院校修讀工程学、科学、商科,或其他涉及较多数学知识的学科之学生,可选择修讀數学科延伸部分的其中一个单元,即单元一(微积分与统计)或单元二(代數与微积分)。
除一般入学要求外,院校或会就不同学院/课程自行制订数学科延伸部分两个单元的特定要求。有关详情,请参阅各院校网站。
2.2 其他升学途径
香港有多元化升学阶梯,不论学生文凭试成绩如何,也可找到出路。现行学制下,学生可根据个人的兴趣、需要和能力,以及课程的入学要求,选择学士学位以外的多元化升学途径,包括副学位课程(副学士课程及高级文凭课程)、应用教育文凭或职业专才教育课程,也可以参加展翅青年就业计划,或选择到内地或海外升学。有关多元出路的最新资讯,请参阅教育局「中六学生资讯专页」。
应用教育文凭课程(注4)为中六离校生和年满21岁的成年人士开辟另一学习途径,以取得就业和进修所需的正式学历。学员成功修毕课程后所取得的资历,相当于香港中学文凭试五科(包括中国语文和英国语文科)第2级的程度。成功修毕延伸数学补充科目的学员,其所持有的应用教育文凭的资历则相当于香港中学文凭试五科(包括中国语文、英国语文和数学科)第2级的程度。有关应用教育文凭的最新资讯,请参阅应用教育文凭网站。
注4:应用教育文凭课程要求学员在八个科目整体评核及格,及在每个科目的出席率最少达八成,并完成最少十小时的全方位学习活动。成功修毕个别科目的意思,是指学员在该科目整体评核及格,及在该科目的出席率最少达八成。
学生在文凭试考获五科(包括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第2级或以上的成绩,而其中最多可提交两个应用学习科目的成绩,便可报读本地副学位课程(包括副学士学位及高级文凭课程)。如该五科的其中一科为「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则最低入学要求为在该科取得「达标」成绩,以及在其他四个文凭试科目(包括中国语文和英国语文)取得第2级成绩。
详情可参考「副学士学位及高级文凭课程的通用指标」。
考评局已订定等级描述和示例,以说明学生的能力水平,并已出版一套附有各等级的共通描述,以提高公众对香港中学文凭水平的了解。
有关详情,请参阅考评局网站。
在决定是否选择重读前,学生须考虑
- 其文凭试成绩未符理想的原因;
- 对重考能提升成绩的信心;
- 老师及家人的意见;以及
- 有否其他升学途径。
重读生须注意校本评核的安排如下:
重讀中六的学校考生必须在中六重新接受评核,并完成所报考科目相关的校本评核要求。若其学校没有开设有关的选修科目,而重读考生想透过该校报考,可向考评局申请豁免参与该科目之校本评核部分。详情请浏览考评局网站。
自修生无需參与其报考科目之校本评核部分(视觉艺术科除外),全科只计算公开考试成绩。至于视觉艺术科之校本评核部分占总科目成绩的百分之五十,自修生须呈交作品集,以代替校本评核。
曾于往届透过「联招」递交申请的本地申请人,只要于递交「联招」申请时并非正在修读可经「联招」选报的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均可凭往届及/或应届的文凭试成绩再次透过「联招」递交申请。
重讀并非唯一的选择。学生可考虑其他出路,包括副学位课程、应用教育文凭课程、职业专才教育课程、勞工处举办的展翅青年就业计划或就业。有关详情,可參阅「中六学生资讯专页」内的「2025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放榜资讯」。
九所「联招」参与院校及「指定专业/界别课程资助计划」(SSSDP「资助计划」)院校于评核入学申请时或会考虑申请人于不同年度考获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有关详情,申请人应參阅个别院校网站的入学要求。
「联招」申请人可递交其残疾状况资料供九所「大学联招办法」参与院校及SSSDP「资助计划」院校(院校)考虑。提供此类别资料与否,乃属自愿性质。此安排旨在帮助有关申请人能尽早了解院校在其入学后所能提供的特别辅助及设施。而院校亦能尽早为此等申请人提供适当的入学辅导资料及就其入学申请作适当考虑。详情可浏览「联招」网站。
随着近年多元升学进阶路径的发展,所有学生(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均可按个人兴趣、能力和教育需要,在完成高中课程后选择多元出路,包括升读专上院校、接受职业专才教育、修读其他课程、到其他地区升学、就业等。
为进一步提升中学离校生衔接及适应专上教育的效能,教育局于「特殊教育资讯管理系统」建立中学与专上院校之间的特殊教育需要资料传递机制,让公营和直资中学在取得家长与学生的同意后,把离校生的特殊教育需要资料,直接传递至其入读的本地专上院校或机构。
教育局另设有生涯规划资讯网站,为所有学生(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教师及家长提供行业及多元出路、最新的升学途径等资讯及相关参考资料,加深他们对多元出路的认识。
现行学制下,学校会在学生离校前为学生作有关安排。学校会因应其能力及需要,协助他们申请职业训练或复康服务,例如:职训局属下的展亮技能发展中心、社会福利署属下的庇护工场、综合职业训练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