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香港中学文凭资历已获不同主要使用者,包括香港最大的雇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本地大学及专上院校,以及海外大学收生机构和政府的认可。学生可根据香港中学文凭试(文凭试)成绩直接报读外地的大学或专上院校课程。

目前共有超过 600 间海外院校认可文凭试资历。当中,逾300间非本地高等院校已于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考评局)网站列出其对持文凭试资历学生的入学要求,详情请浏览考评局相关网页

倘若学生有意前赴内地升学,可以透过「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报读心仪院校。院校将依据学生的文凭试成绩择优录取。

倘若学生有意前赴台湾升学,可凭文凭试成绩循「联合分发」渠道提出申请。

1.1 应用学习课程

大专院校收生一直按院校自主原则进行。升读学士学位课程方面,大专院校认同学生在应用学习所累积的经验。个别院校、学院或课程会以应用学习科目作为选修科目、给予额外分数或作为额外的辅助资料。详情请浏览各院校网页或教育局网页

学生如在文凭试其中五科(包括中国语文科1及英国语文科)达到第二级或以上的成绩,便可报读副学士学位或高级文凭课程。一般而言,每名学生最多可提交两个应用学习科目2的成绩,以报读该等课程。详情请浏览各院校网页或教育局网页

注1:非华语学生如符合指定情况,各院校将继续接受他们在其他中国语文科考试所取得的资历。这些指定情况包括:(a)学生在接受中小学教育期间学习中国语文少于六年时间;或(b)学生在学校学习中国语文已有六年或以上时间,但期间是按一个经调适并较浅易的中国语文课程学习,而有关的课程一般并不适用于其他大部分在本地学校就讀的学生。应用学习中文(非华语学生适用)一般应获接纳为认可中国语文成绩以外的其他中国语文成绩。

注2:该两个应用学习科目不包括应用学习中文(非华语学生适用),因为开设这个科目的目的,是为非华语学生提供额外途径,获取另一中文资历。由2018年文凭试开始,应用学习科目的成绩汇报细分为:「达标」、「达标并表现优异(I)」和「达标并表现优异(II)」。 「达标并表现优异(I)」的表现水平等同文凭试甲类科目第三级,「达标并表现优异(II)」则等同第四级或以上。

如学生成功修毕应用学习课程,并取得「达标」或「达标并表现优异」的成绩,在报读应用教育文凭课程时,可获豁免修读最多两个相关学习范畴的选修科目。就每位学员的情况,院校会详细审视该学员所修毕的应用学习课程及有关的应用教育文凭的选修科目的课程内容,并按其课程内容上的相关程度来决定学员可否获得豁免或可获豁免修读的选修科目数目。

详情请浏览应用教育文凭网页或教育局网页

应用学习中文为非华语学生提供额外途径获取另一中国语文科资历。报读专上教育课程时,应用学习中文的成绩一般获接纳为其他中国语文科资历,但不会被视为选修科目。现时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大学及绝大部分专上院校均接纳应用学习中文的「达标」成绩为非华语学生报读课程所需的其他中国语文科资历的基本等级要求。
就业方面,公务员事务局在聘任公务员时,接纳应用学习中文的「达标」和「达标并表现优异」成绩为符合有关公务员职级的中文语文能力要求。详情请浏览公务员事务局网页或教育局网页

1.2 非华语学生其他中国语文科的成绩

由2017年度起,九所「大学联招办法」(联招)参与院校及「指定专业/界别课程资助计划」(SSSDP「资助计划」)院校接纳非华语学生以普通教育文凭(GCE)、综合中等教育证书(GCSE)、国际普通中学教育文凭(IGCSE)考试的中国语文科成绩,以及文凭试乙类:应用学习中文(非华语学生适用)(ApL(C))的成绩,作为符合各院校对中国语文科成绩的入学要求。详情请浏览教育局相关网页

有关个别院校所接纳的其他中国语文成绩、最低成绩要求,以及个别课程就其他中国语文成绩的特别要求,详情请参阅相关「联招」网页

除以上条件,院校可按个别情况(如1.1第2题述)豁免有关中国语文科成绩的入学要求,或基于个别学生在其他学科表现优秀,而放宽中国语文科的成绩要求。

修读非本地课程的学生可选择非「联招」渠道,以非文凭试成绩直接申请报读教资会资助院校。

为贯彻两文三语的政策,教育局期望学校能让所有学生有机会学习中文。因此学校应为所有学生提供学习中文的机会。

至于非华语学生,教育局鼓励他们应考文凭试的中国语文科。符合特定情况(如1.1第2题述)的非华语学生可选择应考其他相关的中国语文科考试及取得资历,例如应用学习中文(非华语学生适用)(ApL(C))、国际普通中学教育文凭(IGCSE)或综合中等教育证书(GCSE)的中国语文科考试。

GCSE(中国语文科)考试只供学校考生报考,学生应透过已注册为GCSE(中国语文科)考试附属考核中心的学校递交报名表格。有关该考试的资料,可浏览考评局网页

倘若合资格(如1.1第2题述)的非华语申请人有意以GCSE(中国语文科)考试成绩申请入读经「大学联招办法」可选报的课程,必须提早一年参加上述考试,以获取相关资历,赶及在「联招」递交其他中国语文资历的最后限期前填报及递交相关资料。

院校可按每名非华语学生的个案,弹性处理有关中国语文科成绩方面的要求。有关详情,请參阅各院校网页。

1.3 其他语言课程

2024年及以前之文凭试提供的六个其他语言课程(丙类科目) 包括法语、德语、印地语、日语、西班牙语及乌尔都语科目采用剑桥大学国际考评部的高级补充程度课程,学生可透过学校的选科机制报读,并报考由考评局承办有关科目的剑桥评核考试。学生在其他语言课程的国际考试成绩,会列载于香港中学文凭的证书上。在考虑录取学生时,八所教资会资助大学均认可其他语言作为非指定/额外的选修科目,详情可参阅个别院校的网页。

由2025年文凭试起,学生可选择修读五个其他语言课程(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及韩语)[2026年文凭试起将增设乌尔都语] 。学生将改为应考有关语言的官方语言考试,只要学生在相关考试中的成绩达至指定的语言能力水平,便可获纳入文凭试丙类科目的成绩。

详情可参阅考评局相关资讯

1.4 「学生学习概览」与「其他学习经历」

大学及专上院校在甄选学生时,会考虑能广泛反映学生在不同方面成就的资料,让学生展示他们具备所需的能力和个人特质。 「学生学习概览」能为各大院校提供具备理想参考价值的资料。

院校收生时会接纳「学生学习概览」作为提供学生全人发展佐证的参考文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生学习概览」填写专用表格,透过「联招」网上系统呈交撮要资料。同时,「联招」网上系统及专上课程电子预先报名平台均有弹性让学生附加送交整份概览,或选择在面试当日直接将自己的学习档案携带至有关院校。

「其他学习经历」并不是一个科目,而是高中课程三个组成部分之一,占总课时百分之十至十五,为学生提供均衡及全面发展的学习机会。

虽然政府没有计划在聘任公务员时,把「其他学习经歷」定为其中一项入职要求,但有关部门在评估应征者是否适合受聘时,或会把「学生学习概览」所载的资料考虑在内。

雇主在招聘时可考虑「学生学习概览」所载的资料,以便更全面地掌握求职者的全人发展情况。

1.5 非本地学历

是否认可个别非本地的学历,主要由用者决定。一般来说,个别雇主、专业团体或教育院校可自行决定申请人所取得的某个学历,应否视为符合应征某个职位、申请注册为会员或报读某个课程的要求。就香港境外机构所颁授的学历而言,这些学历的持有人通常会经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局)评估学历,而有关雇主/团体/院校大都会参考评估结果。尽管如此,是否接纳某个学历作入职、注册和入学用途,最终仍由雇主/团体/院校决定。

有关详情,请参阅评审局网页

以公务员聘任而言,政府在厘定公务员职位的入职学历要求时,一般会以香港教育制度下或由本地院校所颁授的学历作为标准。持有由香港以外颁授学历的人士亦可申请公务员职位。政府会按既定程序就有关申请安排学历评核。如申请人所持有的非本地学历被评核为达到所投考职位的入职要求,并符合有关职位的其他入职要求(例如语文能力要求、工作经验等),其申请也会获得考虑。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务员事务局网页

有志投身教育事业的人士必须具备所需的学历及/或专业资格。有关详情,可浏览教育局网页

持有非本地学历的人士可向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局)申请学历评审。有关人士可将其文凭/证书、修读课程资料及修业成绩表,连同所需费用送交评审局办理。有关申请学历评审的详情,可浏览评审局网页

2.1 本地大学及专上院校的收生要求

学生在文凭试考获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以及数学科和通识教育科*第2级(简称「3322」)**,便可报读本地由政府资助或自资院校所提供的四年制学士学位课程。个别院校/学院/课程可自行制订一个或两个选修科目的成绩要求(一般是第2级/第3级),以及其他入学条件。

各院校的最新入学要求,请參阅各院校网页。

*公民与社会发展科代替通识教育科,已于2021年9月在中四级实施。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公开考试只设「达标」(Attained)与「未达标」(Unattained)

**自2024/25学年入学起,文凭试考生四个核心科目的一般入学要求,将由「3322」改为「332A」,即「332」及「达标」。

「一般入学要求」只是大学考虑取錄学生的最低要求。个别院校/课程或会因应课程的特质和需要自行订定或在遴选过程中给予不同的选修科目不同的比重。有关详情,请參阅各院校网页。

现行机制一直容许院校在收生方面有弹性处理特别个案,在全面考虑申请人的整体表现及个别科目的相关要求后,院校可酌情录取成绩未能符合最低收生要求,但在其他科目或学术方面(例如艺术或运动)表现卓越的学生。有关详情,请參阅各院校网页。

在「3322」的要求中,数学科的要求是指必修部分,但个别院校或会认可数学科延伸部分(单元一/单元二)为符合基本入学要求的非指定/额外选修科目。有关详情,请參阅各院校网页。

具备广博的數学基础知識是学生日后进修及工作不可或缺的条件,所有学生必须在高中阶段学习數学,为将来做好准备。因此數学科被列为核心科目之一。

学生可选择只修讀數学科的必修部分,这部分建基于基础教育,适合不同程度的学生。有意深入学习數学及在大学修讀工程学、商科及科学科的学生,可选择修讀數学科的其中一个延伸单元-单元一(微积分与统计)或单元二(代數与微积分)。

即使学生在四个核心科目和一个选修科目达到部分大学「一般入学要求」的指定程度,并不保证能入讀个别院校或课程。为了让学生有宽广而均衡的高中教育,我们建议学生修讀四个核心科目及兩或三个选修科目*。

在实际的遴选过程中,个别院校或课程可能会考虑考生选修科目的數目及成绩,给予额外评分或作为附加资料等。有关详情,请參阅各院校网页。

*由2024/25学年入学起,八所教资会资助大学的一般入学要求为文凭试四个核心科目达「332A」,以及另外两个选修科目达第2级/第3级。有关详情,请參阅各院校网页。

教资会资助大学除制订了一般入学要求之外,更就不同学院/课程自行制订延伸部分两个单元的特定要求。有关详情,学生可参阅各院校网页或浏览教育局《教资会资助大学在数学科的入学要求》(只有英文版)

2.2 其他升学途径

现行学制下,学生将一如既往,可选择学士学位以外的多元化升学途径。他们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需要和能力及有关课程的入学要求,选择副学位课程(包括副学士课程及高级文凭课程)、应用教育文凭或职业专才教育课程,也可以参加展翅青见计划,或选择到内地或海外升学。有关多元出路的最新资讯,请参阅教育局「中六学生资讯专页」。

应用教育文凭课程*为中六离校生和年满21岁的成年人士开辟另一学习途径,以取得就业和进修所需的正式学历。学员成功修毕课程后所取得的资历,相当于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包括中国语文和英国语文科)第2级的程度。成功修毕延伸数学补充科目的学员,其所持有的应用教育文凭的资历则相当于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包括中国语文、英国语文和数学科)第2级的程度。有关应用教育文凭的最新资讯,请参阅相关网页

*成功修毕应用教育文凭课程要求学员在八个科目整体评核及格,及在每个科目的出席率最少达八成,并完成最少十小时的全方位学习活动。成功修毕个别科目的意思,是指学员在该科目整体评核及格,及在该科目的出席率最少达八成。

学生在文凭试考获五科(包括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第2级或以上的成绩,而其中最多可提交两个应用学习科目的成绩,便可报读本地副学位课程(包括副学士学位及高级文凭课程)。如该五科的其中一科为「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则最低入学要求为在该科取得「达标」成绩,以及在其他四个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科目(包括中国语文 和英国语文)取得第二级成绩。

详情可参考「副学士学位及高级文凭课程的通用指标」。

职业训練局(职训局)会继续为提早離开主流教育的中三至中六学生提供其他升学途径,开办职专文凭/职专国际文凭、证书课程以及学徒训练计划,为他们日后升学或就业作好准备。有关详情,请参阅职训局相关院校网页学徒训练计划网页

建造业议会、制衣业训练局及雇员再培训局亦分别提供不同类型的文凭/证书等课程,学生可按个人兴趣报读相关课程。有关详情,请参阅各机构网页。

此外,劳工处亦分别推出了「展翅青见计划」和「青年就业起点」,为已离校的学生提供更多有关就业和培训资讯。详情可参阅相关网页。

政府已公布由2012年7月20日起接受申请人以文凭试成绩应征公务员职位。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务员事务局网页

政府已于2023年9月宣布公民与社会发展科文凭试的「达标」成绩为符合有关公务员职级的入职要求。有关详情,请参阅教育局新闻公报

有关接纳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成绩的安排,请浏览公务员事务局网页

考评局已订定等级描述和示例,以说明学生的能力水平,并已出版一套附有各等级的共通描述,以提高公众对香港中学文凭水平的了解。

有关详情,请参阅考评局网页

在决定是否选择重读前,学生须考虑

  • 其文凭试成绩未符理想的原因;
  • 对重考能提升成绩的信心;
  • 老师及家人的意见;以及
  • 有否其他升学途径。

重读生须注意校本评核的安排如下:

重讀中六的学校考生必须在中六重新接受评核,并完成所报考科目相关的校本评核要求。若其学校没有开设有关的选修科目,而重读考生想透过该校报考,可向考评局申请豁免参与该科目之校本评核部分。详情请浏览考评局网页

自修生无需參与其报考科目之校本评核部分(视觉艺术除外),全科只计算公开考试成绩。至于视觉艺术科之校本评核部分占总科目成绩的百分之五十,自修生须呈交作品集,以代替校本评核。

曾于往届透过「联招」递交申请的申请人,只要于递交「联招」申请时并非正在修读经「联招」可选报的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均可凭往届及/或应届的文凭试成绩透过「联招」递交申请。

重讀并非唯一的选择。学生可考虑报讀副学位课程,或其他出路,包括应用教育文凭课程、职业专才教育课程、勞工处举办的展翅青見计划、就业。有关详情,可參阅「中六学生资讯专页」内的「2024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放榜资讯」。

九所「联招」参与院校及SSSDP「资助计划」院校于评核入学申请时或会考虑申请人于不同年度考获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某些院校的课程或于考虑对持有多于一届文凭考试成绩的申请人予以不利。因此,申请人应详阅个别院校的一般入学条件及个别课程的入学规定及其网站

现行制度已灵活处理及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 「联招」为他们设立机制,让院校可以向他们提供协助和意见。但这个机制并不是要设定较低的收生要求,只是对申请人的特殊情况作出适当的考虑。详情可浏览「联招」网页。

对于有特殊教育需要而修读一般课程的学生,他们的出路与一般高中毕业生大致相同。如果他们升读本港大专院校,院校会提供特定设备帮助他们学习、指派辅导员/导师协助他们,以及优先为他们分配宿舍等。

学生亦可考虑其他出路,包括报读本地的副学位课程、应用教育文凭课程或职业专才教育课程、到外地升学或就业等。

为增加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在完成高中课程后获得专上教育的机会,香港教育大学特殊学习需要与融合教育中心设立了「赛马会特教青年学苑」,让学生体验持续进修和大学生活。详情请参阅香港教育大学相关网页

有关现时学生由中学教育升读专上教育的支援服务,请参阅教育局相关网页「融合教育及特殊教育资讯网站」或「转交中学生特殊教育需要资料至本地大专院校/相关机构的联络资料及有关院校/机构所提供的支援服务」或教育局通告第4/2022号「转交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资料」。

现行学制下,学校会继续在学生接近离校年龄前为学生作出离校安排。学校会因应其能力及需要,申请职业训练或复康服务,例如:职训局属下的训练中心及技能训练中心、社会福利处属下的庇护工场、综合职业训练中心等。部分轻度及中度智障学生可升读全日制的职业教育课程,例如由职训局的展亮技能发展中心或非政府机构的综合职业训练中心提供的课程。一些因残疾而未能在公开市场就业的智障学生也可以申请进入庇护工场接受合适的职业训练,让他们可以尽量发展社交及经济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