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合招生辦法」(簡稱「大學聯招辦法」) 是協助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往屆及/或應屆)的學生,申請修讀大學及指定課程的主要途徑。
自2012年起,內地部分高等院校依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成績擇優錄取參加文憑試的香港學生,免卻同學參與內地聯招試的需要。有關「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的詳情及最新資訊,請瀏覽教育局網頁,以及中國教育交流(港澳)中心網頁。
香港中學文憑資歷已獲得多個國家的正面認可,學生可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報讀外地的大學或專上院校。有關香港中學文憑國際認可最新資訊可按此瀏覽。
各專上院校在個別課程會有指定的入學要求。有關詳情,請參閱各專上院校網頁
完成中三/中三升高中







